法律问答

在一个地方工作十年,没有保险,没有合同,退休后有什么赔偿!

2020-07-25 10:16: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