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的商店是被国家拆除的,员工能得到国家赔偿吗?最低赔偿额是多少

国家赔偿
2020-07-25 07:5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制拆迁的国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各地法院不得以各种理由参与拆迁,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利,因此行政诸机关对他人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行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全国人代会常委会修改后已于2007年8月30日由胡锦涛主席第七十二号令公布施行。
    这也是法律规定,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因此从时间点上讲。《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失效时间,应当是胡锦涛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令的公布施行的时间,2007年8月30日。
    国务院于200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因与新公布施行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规定不一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法律规定(如: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九条)因而失效,这已是非常明确地被废止了,应该停止执行了。
    在全国人代会公报上公布施行了,也就是向全中国人民公布施行了。  随着amp;lt;物权法amp;的实施,在拆迁计划的过程中,将更多地人性化,更多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能强制拆迁的。
  • 如果是冤假错案,征地拆迁等的话,那么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等。
  • 根据《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
    (1)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6)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7)反国家规定我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8)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