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省劳动仲裁委员会能在地方法院作出裁决吗?

仲裁
2020-07-24 16:2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
      从劳动争议诉讼的途径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 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时效是1年,如果没有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了1年的时间,提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