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1年6月27日入职,2011年8月14日离职。入职时填写了入职人员登记表,在职期间只休息了三天,公司在我离职后不愿支付我在职期间的所有薪酬。这种情况我可否申请劳动仲裁?谢谢!

仲裁
2018-10-29 16:15: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二、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三、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 关于劳动仲裁的申请,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有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 劳动纠纷仲裁是前置程序,即劳动纠纷必须先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首先应当根据当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的规定提交仲裁请求书(一般都会有模板);仲裁请求被受理的,根据受理通知书的要求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参加庭审,仲裁委根据审理作出裁决。
    具体程序问题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具体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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