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名大四实习生,在北京一家食品检测的公司做实验助理(8月中旬到9月末)现已辞职,他们公司的制度是九月份的工资十一月份发,结果我打电话询问工资怎么没发时,他说我实验出了问题(我不明白为什么之前不说,辞职两个月后发工资时我打电话问了才知道,说公司损失很大,是全扣工资,一分没有 ),我想问一下,实习生实习时出错扣全部工资吗?

2018-10-29 07:4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 实习生一般是指在校学生利用假期进行勤工助学的学生。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 《劳动合同法》对实习期并无规定,仅对试用期进行了规定。
    2、实习期与试用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3、如你所指的是试用期,改段期间工资,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但是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设置了底线。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内几个月的工资是一样的。毕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对于业务是一个逐渐熟悉的过程,用人单位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放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