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套房子,押金2万元,现在房东不卖,愿意为违约付款,我不能违约买房

2020-07-22 20:4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如果合同有约定的,违约责任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无约定,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处理,一般情况下有赔偿违约损失等。
  • 买卖双方因为不同的违约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赔偿,根据具体情形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