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手段有以下:
1、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加以隐匿、扣留;
2、将自己管理、使用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卖或擅自赠送他人;
3、将追缴的赃款赃物或罚没款物私自用掉或非法据为己有;
4、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
占有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
贪污罪的构成有哪些
贪污罪的构成有以下:
1、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