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咨询,亲戚在2003年借的钱,已记不清借了多少钱,现收到法院的传票要付3.16万,但通过其他渠道查询没有立案,不知道传票真假,现在怎么办?

2020-07-22 03:1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款无力偿时可以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分期付款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如是已经起诉的,可依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要提供债务人财产的线索,否则将难以执行。
    如未起诉,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达成其他解决方式也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