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工厂上班一年做的时长是3400小时,老板只给了我31000元的工资,我不知道是怎么算的,想请问一下我的时间和我的工资相等吗?如果不相等那么3400小时应该拿到多少工资呢??、
-
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应该依据工作天数据实结算。
公式为:应发工资=月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
用人单位应该现金结算劳动者全部工资,不得拖欠。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其职责: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储存、支付等业务;
(二)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
(三)负责离退休人员、因工伤残人员社会保险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办理其他有关业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