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之后,工厂将上诉,我什么时候可以收到法院传票

仲裁
2020-07-20 11:0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起诉时提交仲裁受理案件通知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对于仲裁的结果不服,我们国家规定的是仲裁前置原则,所以如果是劳动者对于仲裁的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在收到仲裁的裁决的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情况不能够叫做上诉,只能够叫起诉,对一审的判决结果不服,才能上诉。
  • 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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