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未清算,债权人能否起诉股东及其家属

2020-07-19 15:0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债权是指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在特定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股东。在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时,债权人可以直接以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也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的责任与股东的责任是分开的,债权人是不能起诉股东。特定情况下,股东会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担任清算组成员,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