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说把孩子的姓改了,跟她姓,跟我断绝关系,我还支付抚养费吗?

2018-10-26 17:5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的。
    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比如,目前在上海市区,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大约在一千元左右就基本上足够了。
    但如果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工资有一万多元,让其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0~30%即2000~3000元的标准去支付抚养费显然是没有必要的,并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当承担的义务。
    因此,教条地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 父母对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是有条件的,其法定条件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成年子女因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需要被抚养;
    (二)是父母具备负担能力,即父母在维持自己的生活外还有承担抚养义务的给付能力。如果父母因负担抚养义务即不能维持自己生活,则不负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 新婚姻法明确房产分割划分6种情况: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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