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才两个月大,关系破裂了,他租了房子,单亲家庭,但他的收入比我高,现在我妈妈照顾孩子,我没有工作,请问离婚后孩子和我离婚的可能性更大。

离婚
2020-07-19 12:37: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何搜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

    1、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发票等证据。

    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3、视听资料,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
    如:配偶的不法行为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

    5、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如:当事人和法官的谈话笔录等。

    6、鉴定结论,指鉴定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学判断结论。
    法院对专门性的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交由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
  • 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可来电咨询或带证据材料面谈。
  • 如果夫妻二人都具备抚养能力,且抚养能力不相上下,都有稳定的收入 稳定的住所 直系亲属都有充足的时间与能力帮助照顾孩子生活学习。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具备赌博 酗酒 吸毒等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不利情形。
    双方都想和孩子一起生活,法院极有可能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
    因为法院会考虑孩子的生长环境 在双方条件相当,都想和孩子一起生活 法官会考虑双方的情感诉求,而判决一人抚养一个。
    当然,在夫妻双方以感情不和提出离婚的情形下,法院首次不会判决离婚,这是基本的原则。
    因为调解,最大限度的希望双方和好,给双方充足的时间考虑如此重大的决定是否正确。
    所以首次基本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其中一方坚持离婚,可在收到不准离婚的判决半年之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此时法院会认为双方感情彻底破裂而准予离婚。
  • 双方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没有关系的,应该区别对待。
      第一,双方离婚时,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该归属于所有人,不能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