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老婆结婚快5年了,现在分开也有一年了,(同在一个地方上班,不住一起)家中有一女儿也快5岁了,在这5年里,我老婆只是在刚刚生下小孩的时候带了他几个月,之后在也没去看过小孩,没出过一分钱抚养小孩对小孩也是不闻不问,她一直要离婚我不想离婚,分住一年,我不知道她住那里不知道她电话,去找她,又被她家里人打回来,说我骚扰她的生活了,她的生活与我无关,说是分居3个月她的生活就跟我没干系了,她就不是我老婆了~~~这样的情况我能起诉离婚吗?小孩抚养费我能拿到吗?这机年她对小孩的不闻不问是否购成遗弃罪,我可以告他吗?

离婚
2018-10-26 14:0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来看,总的原则通常为: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2、10岁以上的小孩,会征求小孩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 您好,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 建议你起诉离婚,诽谤罪属于刑事犯罪,需确实构成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并且进行散播,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所谓“捏造事实”,就是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的事实。
    诽谤除捏造事实外还要将该捏造的事实进行散播,散播包括使用口头方法和书面方法。捏造事实的行为与散播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如果只是捏造事实与个别亲友私下议论,没有散播的,或者散播的是客观事实而不是捏造的虚假事实的,都不构成本罪。
    根据你所述情况,保留相关人证物证,应当可以离婚.共同财产从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就开始起算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