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张某与朋友妻子李某因债务问题发生殴打,张某殴打李某致全身软组织损伤,李某在张某家服用农药,获救。 李某住院治疗中因殴打伤情医疗费5000馀元,农药中毒治疗医疗费14000馀元。 对不起:张某对以上两项费用损失有赔偿责任吗?谢谢。

暴力伤害
2020-07-18 21:57: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些特殊侵权行为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由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失责任原则的法律化、条文化。但是此条文的表述并没有准确地反映无过失责任原则的真实含义。
    其理由是,无过错责任是不考虑过错的责任.并非只有没有过错才予以赔偿的责任。至于责任人是不是有过错,是不一定的。而这个条文的写法则是没有过错的时候才承担责任的原则。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 行为人和受害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但由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以社会公平观念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