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男朋友之前买了房,只付了首付,剩余的按揭贷款,我们现在准备结婚,假设以后离婚了,这个房子我有份吗?

离婚
2018-10-26 08:5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答如下:
    双方离婚,房产还在贷款中,不可以改房产名字。
    贷款没有还清,产权已经抵押银行,不属于夫妻双方,双方无权变更住房名字。
    需要贷款还清之后,办理完毕房产证,再去办理过户更名。
    双方可以把住房分割情况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等以后住房贷款还清之后,再依据离异协议,办理过户。
  • 根据《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在买方想在卖出房产前还清贷款,但是卖方却不承担支付大额首付的情况下,有个必要的前提就是买方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向银行进行申请才行。
      这样买家就可以通过向银行抵押而得到一笔钱,从而还清按揭的房产,以促成交易的成功。
    虽说这种方法有种拆西墙补东墙的嫌疑,但是这不失为一种应急的好办法。那个抵押物就可以等到卖家付了房款后,去还清银行的抵押贷款,拿回抵押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