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已经起诉离婚了,正在等法院的传票,我最重要的就是要争到儿子的抚养权,现在我的儿子刚好一周岁半,如果一审判不予离婚,我还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可以再起诉离婚,可是那时候我儿子已经过了俩周岁了,法律上规定婴幼儿俩周岁内是归女方抚养,但是像我这种叙述,到再次上诉的时候,我能争到儿子的抚养权吗,我儿子自出生以来都是我带着在娘家长大的,麻烦各位了!

离婚
2018-10-25 15:2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你好,针对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小孩子2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2到10岁综合双方条件看那一边更有利于小孩子成长,10岁以上要征求小孩子的意见。(有两个孩子的话原则上是一人一个)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一直是本着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所以即使是两岁以下由男方抚养或者十岁以上并不按照孩子意愿判决的案子我们都是做过的。
    请问你们的孩子现在多大?现在是和谁一起生活?这些都会影响到抚养权的判断,详细的情况方便的话可以来电咨询。 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 你好: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