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是协议离婚的,说好的我给抚养费他给我看孩子,婚离了,他反而不给我看了,有次快过年了,我让邻居带1000块钱给孩子用,孩子现在有4周了,他说钱付清了就给看孩子,我一次付清了7个月的,在要看他又不给看了,今天他有道我上班的地方要孩子的户口本,我没给他,他家是凤阳的,孩子他也想让她在那边上学,他人现在在明光上班,孩子都是小孩的大姑在带,我想说的是小孩的户口我不给他,他能迁走吗,我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2018-10-25 13:29: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后如果对孩子抚养权有异议的,可以另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的考察点主要在于孩子跟谁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如果孩子一直是女方在抚养的话,除非女方出现特别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无收入来源、有吸毒、赌博等恶性、虐待、对孩子不管不问等,否则,法院不大会判归男方抚养。
  • 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
      第二,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原则上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判决;
      第三,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争取孩子意见。
  • 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法院一般会老虑以下因素: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子女意见。
    二、两周岁的以上十周岁以下的:
    1、随其生活的一方应有必要的经济能力;
    2、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的行为与因素,如有赌博习惯、身体有疾病、长期在外等;
    3、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形成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一旦改变环境,不利于子女成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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