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为什么我的责任是刑事责任,有同等责任的话请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2020-07-16 11:4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的定量、定性的结论;所谓定性,是指当事人有无责任;所谓定量,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应承担哪一种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察结果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认定分为全责、主次责和同等责任,因此,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是依据责任的大小比例来承担,肇事者负全责的,全部损失由肇事方承担,肇事者与受害方负同等责任的,损失各负50%。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在事故中的作责任认定,肇事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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