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今年去世,有一套房子,母亲想过户到她名下,但需要派出所给证明,我和母亲户口以前从肇庆四会迁到了广州番禺,最近母亲去过四会派出所,但相关人员说不能给夫妻证明,和儿女关系证明,要我们去户口所在地办,还很可笑地说如果办的话就会给人笑。。。后来回广州去广州的派出所,那里的人又说我出生在四会,原先户口又在四会,什么东西都在四会办的,应该去四会派出所而不是这里办关系证明,出示结婚证也不管用。。其实很简单,只要给签个证明就行了,但双方就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我母亲都已经心力交瘁了。。。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8-10-24 19:36: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是否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你们领取了结婚证,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双方一起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不能协议离婚,需要起诉到法院,到底去哪个法院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信息才能告诉你准确的答案,实践中一般是去领取结婚证时居住地或者是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
  •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 你好,结婚不一定需要迁户口。 法律并未规定,男女双方办理婚姻登记前后,必须将户口迁移到一起。是否需要迁移,取决于双方的共识或需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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