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我老婆已于今年10月24日协议离婚,当时协议孩子抚养权归我,但是最近我发现孩子跟我的感情不好,因为孩子从小就由他妈妈带大已7年了,他很想回到他妈妈的身边跟他妈妈过。所以我想尊重孩子的决定,想再与前妻私下写一份关于抚养孩子的协议,请问是否有效?

2018-10-24 08:2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 只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体现,不存在胁迫和欺骗的前提下签得字,且协议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且经过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登记的,这样的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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