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婶子于昨日2012.06.03离家出走,后家人发现其失踪后打手机就在也没打通过,QQ也不在线,发给她的留言:问她现在在哪里看到本信息马上回我电话(我是她侄儿)结果她在今天早上(2012.06.04  3时19分43秒)早上回我说:不要但心我了我明天找班上去 了。我很好真的  在这之前和我叔有过一些小矛盾      请问这样的情况怎办啊是否能报警立案呢?                                                                我婶和叔是经人介绍才在一起的 (她是云南巧家县的)而起当初她的年龄还不足结婚的年龄所以 她和我叔就没有领结婚证 但先在她的年龄到了可以领证不?但在这种情况下我叔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而家人是否可以报警呢

2018-10-23 20:1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在三种情况:  一是无效婚姻。指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四种情形的婚姻)。
      二是合法婚姻。指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成立的婚姻。
      三是可撤销婚姻。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
    不到结婚年龄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解除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宣告婚姻无效来实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