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结婚前单位分的福利房,当时交了订金,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是婚后办理的,房子写的我个人名字,请问现在按新婚姻法,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8-10-23 11:49: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个人债务个人偿还,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办理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合同公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如委托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离异的须提交离婚证(原件),最好附未再婚证明;未婚的最好能提交未婚证明。  
    3、户口本(原件)。  
    4、个人收入证明(原件)或从银行操作文本上复印。  
    5、购房首付发票(复印件)。  
    6、如果借款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并且婚姻状况为未婚的,须按(样本一)提交委托书,如果当地公证处不同意在委托书上写明未婚字样的,须同时按(样本二)提交未婚声明书。  
    7、如果借款人夫妻双方都不能亲自办理,须按(样本三)提交委托书;如果夫妻一方办理的,另一方须按(样本四)提交委托书;离异的须按(样本一)提交委托书。  
    8、委托书的委托权限可根据具体事项进行增减,但是必须有同意赋予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意思表示。  
    9、以上委托书和声明书须经公证处公证。
  •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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