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婚前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女朋友说,结婚后要加她的名字,如果名字加了,离婚了,房子是不是一半是她的

离婚
2018-10-22 09:1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属于夫妻一方单位自有自管房,除当地政府有规定外,房屋产权一般归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职工;
    2、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取得,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3、在我国房屋改革中,还有一种普遍的现象是,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但无论形式如何,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4、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虽未取得产权证,但一方在婚前已经完成了主要的或者全部购房行为(已经足额或者大部支付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即使产权证的取得是在婚后,这种情况一般也认定为个人财产。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规定: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