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执行到款项还收执行费吗

2023-04-26 17:35: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不 收取执行费。
  • 用交执行费
  • 执行款不一定要本人到法院交。
    代理人即可,被执行款可以与法院和当事债权人协商,也可以直接打入债权人账户。执行款是指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立案申请后,根据执行文件(比如生效判决书)和执行申请,向被执行人强制执行、需交加执行申请人的款项。
    申请执行等费用标准交纳;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
    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
    0. 1%交纳。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
    0.5%交纳;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500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500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
    0.1%交纳,但最低不少于5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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