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与妻子离婚,请问  她没有工作  我有退休金  我们两个离婚我是否还要给她生活费吗  我如果给的话  要给她我工资的多少?  我们的家庭积蓄都让她拿走  还欠下债务 到现在还没有还清  我们原来开布店投资欠下的债务,我们就有一套房子70多平方米   在镇。

离婚
2018-10-21 09:1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丈夫的婚前债务,如经判决确定的,可以强制执行妻子工资中属于丈夫一方所有的份额(一半)。
      
    2、丈夫的婚前债务,应当用其个人财产负责偿还。但因为夫妻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最少也应当享有一半的份额。所以,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妻子工资份额的一半。
  • 夫妻离婚,需要一起协议分割分配两位的共有财产。法律规定在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的工资收入,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先行解决,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协商确定,则可以通过法律的诉讼程序来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