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7000元,到手5000元,现在让我每期还525,每周两期,已经还了一万多块钱了,还让我继续还9周,算不算高利贷?该如何解决?合同上也是写的还一万块,现在他们还让我继续还

2020-07-07 23:37: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

    1、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
    2、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
    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未保留完整证据,特别是借款通过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收条、欠条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年利超过36%的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你好,建议结合借款计算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的属于高利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