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及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病假有多少天,职工可以请病假的时间由病情确定。
二、法律有规定在法定的医疗期内,劳动者受劳动法律保护,超过医疗期,公司有权利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为止。
三、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