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时间可以确定是在审判阶段,但具体在一审、二审程序,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个人看法:在我国目前司法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必须突出诉讼效率的地位,允许被告人在二审程序中提起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于被告人来说,由于上诉不加刑原则,被告人不必担心公诉方的报复,则会出现被告人故意利用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扰乱法庭调查秩序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