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必须要以盈利为目的吗

更新时间:2024-01-05 14:20
侵犯著作权必须要以盈利为目的吗
张爱武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张爱武
律师解答
侵犯著作权必须要以盈利为目的。以盈利为目的实施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等侵权行为的,就是侵犯著作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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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武
张爱武
广东-广州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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