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标准和伤残等级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月数按照不同伤残等级确定。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通常为7至27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不同依次递减,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如下:
1、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待遇标准是:
(1)一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待遇标准是:
(1)五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3、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待遇标准是:
(1)七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3)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4)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