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负有特殊职责的人

更新时间:2023-12-26 20:14
什么是负有特殊职责的人
崔茂秀
山东隆润律师事务所
崔茂秀
律师解答
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是指“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特殊职责人员系与未成年人具有强烈人身依赖、信任关系的人员,主要基于职务或其他身份关系。
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九条
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以下简称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以及其他公民和单位,发现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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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茂秀
山东-威海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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