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上市转让;
2、购房人应当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缴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3、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4、购房人取得完全产权后,办理过户流程与普通二手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