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

更新时间:2024-04-01 11:07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
马玉良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玉良
律师解答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为承揽合同中没有限制承揽人行使留置权的约定;承揽人是合法占有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定做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等费用的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说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点赞
收藏
相关知识推荐
承揽人的留置权可以约定排除吗
留置权约定排除可以吗: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留置权,也可以约定不得留置的物。所以留置权是可以约定排除的。
出租人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
出租人的留置权存在。出租人行使留置权的情况是:出租人依法占有动产、占有的动产必须与债权具有牵连关系、实现留置权前必须确定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债务已到履行期承租人未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留置权人如何行使留置权
留置权为物权,其不受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留置权人在其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完成后,仍可以对留置财产行使留置权。理论上说,留置权可以长期不灭,其行
留置权人不行使留置权只起诉债务
携带起诉状、借条等证据,到借款纠纷地法院立案庭立案起诉。
留置权的行使
可以行使留置权,直到对方支付款项后再将产品交付给他们。
行使留置权可以优于其他权力,这种行为可以行使留置权吗?
解答:行使留置权可以优于其他权力,这种行为不可以行使留置权。
中标公示期后如何处理串标
看是否有违法之处
我向乡镇提出信息披露,要求公布征地批准,以生产机关为由拒绝提供。这合法吗?
您好,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再次申请信息公开,您有知情权,您是想要获取什么信息呢
我的货款有几年了施工单位就是不给,我只有送货清单
送货单具体内容是什么?是否加盖公章
主讲律师
马玉良
马玉良
山东-临沂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26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9.9/篇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