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法律知识
找法网手机版
网站导航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律师说法
合同范本下载
极速咨询
提交咨询
问题库
咨询百科
一对一咨询
法律问答
法律咨询专题
民法典
知识专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视频说法
图文说法
语音说法
找法说法
当前位置:
找法网
>
律师图文说法
>
公司企业
>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应当归谁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应当归谁
更新时间:2022-03-19 13:48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应当归谁
卓兵
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解答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应当归属于公司这个企业
法人
,而不是归股东。因为股东是以公司的名义起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在法定条件下都是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版权说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
【投诉】
告知。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股东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
你们公司有多少股东?你的股份是多少?你申请破产的理由是什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诉讼
你们公司有多少股东?你的股份是多少?你申请破产的理由是什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位诉讼
你好,股东的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这里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所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现任股东吗
企业法律顾问
股东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股东代位权诉讼的内容
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机制的确立
股东权益常见法律问题
关于股东代表诉讼案例
在一定条件下,股东可以代表公司诉讼。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依据法定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股东抽逃出资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有关系吗
股东抽逃出资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没有关系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股东代表如何诉讼公司董事长
关键看改制文件和程序是否合法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条件
要看具体情况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涉嫌欺诈的,法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要看是欺诈还是诈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抱怨的企业,12315找不到这个企业怎么办?
您好,可以公告送达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人宣告破产法人解散正确吗
是的,法人宣告破产或解散会终止。操作包括:1. 成立清算组,对法人资产进行清算;2. 清算完成后,申请注销法人资格;3. 如有须经审批的情况,依照相关规定进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怎样查询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查询方式:1、网络查询,即当事人登录各省市工商局的官方网站,通过输入营业执照号码查询工商营业执照;2、去工商局查询,当事人要详细查询的企业信息的,应携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作社注销了还能恢复正常吗
若合作社已注销,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若希望继续经营类似业务,可考虑重新设立合作社,需满足设立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若涉及财产权益或合同关系,应妥善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怎样推出挂名股东,没有实际经营,没有参与分红。法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怎么能安全退出
挂名股东应依法退出。操作包括:1.申请变更登记,将实际出资人显名;2.获实际出资人许可,请求公司回购;3.获许可后,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营业执照违法吗
您好,这个没有营业执照是违法的哦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债权转让公告的生效期限
《民法典》中债权转让的公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可以参照民事诉讼中公告送达的期限,一般是在送达到当事人的时候生效,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相关推荐
可能感兴趣:
合肥律师
列表内容
呼和浩特律师
太原律师
临淄区律师
合肥律师
法律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西安律师
热门律师:
北京律师
重庆律师
天津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成都律师
杭州律师
精准推荐:
私自改营业执照
备案人的法律责任
吊销烟草营业执照
主讲律师
卓兵
北京-北京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39
已帮助
4410
图文数
咨询我
热门知识
1
劳动合同法对五险一金如何规定
2
济宁市拆迁补偿标准
3
国家强制车险都有啥
4
国家强制购买什么车险
5
网上可以退保险吗
6
车险三者险50万多少钱
7
买二手车时保险已经到期怎么办
8
最新农村三层楼的拆迁补偿标准
9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是什么
10
食品没有生产期怎么处罚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
¥9.9
/篇
增加经营范围—股东会决议通用版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