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从2018年8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2020元/月,二类地区1830元/月,三类地区1620元/月。同时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规定,具体可以参考江苏省关于2018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最低工资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因为受到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情况下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
江苏省《关于2018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