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二)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
(三)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