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程序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和普通程序审理,一般为3个月和6个月,从离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法院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