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被告男方拒不到场的,法院可以作缺席宣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
所以,即使对方不出庭,其实也不会影响法院作出判决的,并且在这种情况下法官缺席判决的结果往往是对未出庭的一方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