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吗

更新时间:2024-04-08 18:13
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吗
陈小芹
山东青凯律师事务所
陈小芹
律师解答
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九条 
土地上已经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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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用益物权包括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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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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