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为军人提出离婚诉讼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决定管辖法院:
1、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