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的抚养费,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的抚养费不单是生活费,还应包括教育费、医疗费等。人民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费时,第一是要根据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和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判决给付生活费;第二是要根据子女受教育的实际情况判决给付教育费;第三是不管离婚时子女有病与否,也应判决一方给付子女可能发生的医疗费。这样判决可以免除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后顾之忧,并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次数以及节省人民法院的审判资源。
二、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