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签字确定的调解协议一方反悔,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调解书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字即生效。经法院调解所达成的生效调解书的效力相当于法院判决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的规定,该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因此该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认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