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1)正当防卫行为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行为;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提前实施的行为是假想防卫;
(3)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否则是防卫过当,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