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说法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2021-02-02 08:58
合同纠纷
阅读 9999 次
于梦阳律师
内蒙古百宁律师事务所
咨询我
律师解答:
保险合同的无效导致以下法律后果:
1、保险合同无效后,保险人及投保人不再受保险合同的约束。例如,保险合同无效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合同无效后,投保人及保险人应当返还因保险合同而获得的保险金、保险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声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
【投诉】
告知。
点赞
分享
合同纠纷常见问题
TOP3
依无效保险合同获得理赔
#保险纠纷
9999人看过
找法网保险纠纷法律团队已经做出解答
查看答案>
保险合同无效谁可以主张
#保险纠纷
9999人看过
找法网保险纠纷法律团队已经做出解答
查看答案>
保险合同无效有哪些原因
#保险纠纷
9999人看过
找法网保险纠纷法律团队已经做出解答
查看答案>
相关知识推荐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怎样承担
合同纠纷
9999阅读
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
保险合同效力认定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9999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离婚协议书范文
离婚有子女
9999人浏览
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纠纷
9999阅读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保险合同无效
9999人浏览
便认为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无效。人身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吗?
您好,保险公司,应当赔偿,保险合同是有效的。您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继续咨询我,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您。
9999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无子女
9999人浏览
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案例
保险合同无效
9999人浏览
无效人寿保险合同
需要你提供相关的资料,以及了解清楚你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欢迎来电咨询。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有子女
9999人浏览
关于无效保险合同
当面咨询律师较好
如何认定保险合同无效
可以要求退保,由保险公司退还保险的现金价值。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交保险费。
国家添加剂的用量标准
合同纠纷
9999阅读
如何认定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
合同纠纷
9999阅读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签了一份经济合同,但是他的公司没有加盖公章,然后公司名称少写了两个字。合同有效吗?
认定合同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里以资遵守和以兹的区别
合同纠纷
9999阅读
商铺在买卖中,如何规避之前承租户的优先购买权
你好,在出租方同意承租人转租的情况下,次承租人是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欲拍卖的房屋,无法适用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但是应提前通知承租人、次承租人有权参加竞买。这是因为拍卖的规则是价高者得之,公平竞争;而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则是等价先得之,显然无法同步
能投诉律师的吗
合同纠纷
9999阅读
没想好,买房交了10万定金,签了一份认购合同。这个钱还能退吗?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违约的,如果双方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的,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如果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未违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相应损失。如果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构成违约,此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植脂末添加量国家标准
合同纠纷
9999阅读
我们的租赁合同上写着租赁期间的所有费用都是我们承担的,但是租金到12月29日,取暖费必须一次性支付。我们付了。现在房子到期了,我们不租了。我们必须自己承担取暖费吗?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物的租金额,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如果承租人没有按规定的方式、时间支付租金,出租人应通知其按期支付,并可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地域限制吗
合同纠纷
9999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