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取暖费的标准为:民供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
根据《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热费结算和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供热单位向热用户收取采暖费,必须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供热价格和有关部门规定的供热建筑面积范围计算采暖费。
供热建筑面积是指不包括公用楼梯间等公用建筑面积和敞开式阳台的建筑面积。原设计封闭式的阳台不计算供热建筑面积,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对供热建筑面积的计算可能采取实际测量的办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