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是可以判处死刑的,但是,必须经最高院核准才能执行。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1)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3)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4)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