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的规定,防范非法集资措施具体如下:
第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梳理非法集资有关法律规定适用中存在的问题,重点研究罪名适用、量刑标准、刑民交叉、涉案财物处置等问题,加快民间融资和金融新业态法规制度建设。
第二、预防非法集资,要以防为主,及时化解,全面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进一步发挥好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作用。
第三、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有针对性的加强广告监测和检查,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的资讯信息,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