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据实结算;绝对值超出3%,可解除合同。
(2)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的,误差比在3%以内(含)部分的房款由买方补足,超出3%部分,由出卖人承担;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的,误差比在3%以内(含)部分,由出卖人返还,超过3%部分的,由出卖人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