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更新时间:2024-04-08 18:20
如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李青云
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
李青云
律师解答
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需要符合的条件是,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以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则承包人可以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版权说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点赞
收藏
相关知识推荐
司法解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指的是某种特殊债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能在一般债权之前先得到满足。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如何确认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条件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法律适用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权是一种不表现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权能的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
优先行使工程价款的权利是什么?
业主拖欠工程款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行使主体:1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仅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不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承包人;2
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主张。问:乙方的优先权管理员认定后的效力?
你好,问题相对来说不是非常简单,这种咨询是要收费的。简单的免费解答不宜采信,建议预约律师当面付费咨询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不可以对抗房权证。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既然进入了执行程序,那么判决肯定已经生效,实在不行找它的其他财产嘛,反正已经确定其偿还义务了
运营车辆误工费起诉流程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挂靠贸易属于无效合同
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 4、损害
我公司没有中标,现有员工由新单位接受
如果没有单位接受的话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主讲律师
李青云
李青云
全国
擅长:刑事案件、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90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9.9/篇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